嘉陵江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强调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嘉陵江流域治理
7月20日,嘉陵江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河长制的工作部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嘉陵江流域治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市委副书记冯磊,副市长胡国民、陈正永参加会议或相关活动。
我市地处嘉陵江中上游,嘉陵江干流流经长度261.5千米,干支流(广元段)共93条,占全市总河流的86%。广元作为嘉陵江中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管理与保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强嘉陵江的保护管理,嘉陵江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水质量环境持续改善。
会前,与会人员到嘉陵江广元段开展了实地巡河检查。会上,广元、南充、广安市政府作了汇报发言,市公安局汇报了“5·5”铊污染挂牌案件侦办情况,省水利厅、环保厅、公安厅提出了工作要求,邓勇与广元、南充、广安市政府签署了流域治理责任书。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维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坚决确保河长制工作在嘉陵江流域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嘉陵江流域良好水环境,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对水环境防治保护的各项工作进行再审视再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嘉陵江流域保护任务清单,各地要严格按照问题、责任、目标、任务“四张清单”要求,对前期摸底梳理出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按期逐一销账;要强化协作配合,完善流域共治、环境共享机制,对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的问题,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多地区联动,多部门配合,整体协同推进;要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党政主体责任和企业责任,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见效;要严肃执纪执法,组织开展经常性环境污染问题督察,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和舆论威慑;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治水新模式。(四川日报记者 向朝伦 广元日报记者 兰宜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