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8月16日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23日在市城区召开,会期预计四天半。
建议会议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为建设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之城,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而努力奋斗。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4、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5、决定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6、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