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区普通高中在校经济困难学生正常上学,近日,区财政下达2014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58.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5万元,区本级配套资金16.7万元,受助学生人数达1058人,占全区普高在校学生人数的36%,补助资金将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拨付到普通高中学校。助学金申报程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普高学校在对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评审和公示后,方可发放助学金。区财政局将认真督促区教育局和普高学校按规定使用资金,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积极接受区审计、区纪检监察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