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新农合发展纪实
——立足便民惠民 强化监督管理
确保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朝天区辖25个乡镇214个村6个居委会,总人口21万,其中农业人口18.93万。自2006年新农合实施以来,朝天始终把宣传、服务、监管作为新农合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坚持不断创新,适时调整方案,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切实控制医疗费用,既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贵”的难题,又确保了新农合工作高效、安全、健康运行,新农合制度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热烈拥护。8年来,全区累计筹集新农合资金2.33亿元,为10.18万人次住院参合农民支付补偿费用2.28亿元。2013年全区新农合住院病人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75%,实际补偿比例达65%。
强组织领导,工作合力形成
朝天自新农合工作开展之初就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由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农合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各部门、各乡镇工作职责,将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新农合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做到了及时足额供给。区委、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新农合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区人大、区政协定期听取新农合工作汇报,监督新农合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各乡镇、部门密切配合,为促进朝天新农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宣传动员到位,农民参合率提升
朝天坚持把宣传贯穿于新农合工作始终,做到了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新农合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一是宣传方式灵活多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等多种媒介,采取开设讲座专栏、进村入户讲解、印发传单手册、张贴标语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二是重点明确针对性强。重点宣传新农合的相关政策、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和实惠,宣传的对象重点是没有参加新农合的群众以及对政策不清楚的群众。通过受益群众“现身”宣传,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注重方法的实用性。积极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将与农民群众最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统一在各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宣传栏张贴,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广大农民群众积极踊跃地参加合作医疗,全区新农合参合率由2006年的86%逐年上升并稳定在99%以上。
简化报销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大力推行市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坚持就地报销和出院当天报销;对医疗机构垫支的医疗费用,按月拨付,对无力垫付的乡镇卫生院实行预拨和按月结算。在区外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凭有效凭证审核报销,坚持“随到随报”和一站式服务,切实简化环节,减少程序,让参合群众满意。
强化监管,确保新农合健康运行
近年来,我区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新农合管理制度。一是健全了监督管理制度。制定了《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新农合基金区级报账制度暂行管理办法》、《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新农合基金拨付层层报批制度》、《新农合公示制度》、《新农合举报制度》、《违反新农合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从基金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内部监督自查、对外公开公示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行管理监督体系。二是加强基金的监管。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在基金运转过程中坚持“合管中心管账,财政部门管钱”,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钱帐分离、封闭运行。三是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合管中心合理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次均住院费用标准,并签订服务协议,实行“按月预警、季度核算”制度。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的同时,严格按照新农合用药目录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大力治理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收费。四是强化审计监督。新农合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审计、财政、卫生等部门,对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结余及基金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严禁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五是严肃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2013年以来,我区共查处9家医疗机构违规收费5.08万元,查处4起参合农民伪造病历套取新农合基金20余万元,涉案机构和人员均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了严肃追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