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广朝府发〔2013〕6号)要求,广元市朝天区开展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全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25个乡(镇)的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达到方案规定标准。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57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4个,增长47.8 %;产业活动单位1347个,增加441个,增长48.7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5114个,增加1009个,增长24.6%(详见表1-1)。

图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01个,占43.3%;卫生和社会工作245个,占21.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3个,占7.2%。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849个,占55.7%; 批发和零售业1631个,占31.9%;住宿和餐饮业280个,占5.5%(详见表1-2)。

图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37个,比2008年末增加77个,增长48.1%。其中,内资企业占99.6%,外商投资企业占0.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3.8%,私营企业占65.4%(详见表1-3)。

图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7942人,比2008年末增加5407人,增长43.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702人,比2008年末增加728人,增长9.1%。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180人,占28.9%;制造业2915人,占16.2%;建筑业2373人,占13.2%。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768人,占43.3%;批发和零售业3085人,占35.5%;住宿餐饮业973人,占11.2%(详见表1-4)。

图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
单位: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763595.00万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43.3%,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56.7%。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30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7.0%。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9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41.8%;批发业40个,占16.9%;零售业20个,占8.4%。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5481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4.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3370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9.5%;建筑业878人,占10.3%;批发业466人,占5.5%。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794.60万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30.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9441.15万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23.5%;工业23944.42万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3.1%;批发业11895.30万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1.6%(详见表1-5)。

图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20.5%,比2008年末提高了0.1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36.6%,下降了8.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42.9%,提高了8.3个百分点。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7.6%,降低了4.4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38.9%,下降了2.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3.5%,上升了6.8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0.3%,比2008年末下降了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9.7%,提高了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9.4%,比2008年末下降了5.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60.6%,提高了5.7个百分点。
全区法人单位分布以朝天镇相对集中为主要特征,朝天镇法人单位共有381个,占32.8%。法人单位数全区前3位的依次是:朝天镇、中子镇、羊木镇,占全区的44.0%;从业人员前3位的依次是:朝天镇、中子镇、羊木镇,占全区的65.5%。(详见表1-6)。

图1-6 乡(镇)法人单位分布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1.7%,比2008年末下降了2.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8.3%,提高了2.4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3.6%,比2008年末下降了16.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6.4%,提高了16.2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排在前三位的乡(镇)依次是:朝天镇、羊木镇、中子镇,占全区的50.3%;从业人员前三位的依次是:朝天镇、羊木镇、曾家镇,占全区从业人员的52.9%。
图1-7 乡(镇)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分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