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择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的规范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朝天2015年新农村建设实际,合理选择项目施工单位,现将项目概况及施工单位选择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2015年新农村建设项目
二、实施地点
麻柳乡石板村、四坪村、复兴村,曾家镇石英村,朝天镇金场村、锦屏村、金堆村、三滩村、清风村、军师村、烟灯村、俞家村、重岩村,文安乡八庙村,大滩镇敬忠村、回龙村、横梁村、业成村、风雷村、新生村、茅坪村、白鹤村,柏杨乡捍东村、韩家村、麻柳村、三友村,陈家乡银广村。共7个乡镇27个村。
三、建设内容
主要是新农村建设农居风貌塑造,包括勾檐理脊、外墙处理、木门窗漆饰、护栏(花台)建设。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和工程建设单价按照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执行,工程量以验收合格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四、项目合同段设置
根据规划范围工程量概算,共设置合同段27个。
五、计划工期:180天
六、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二)近三年在广元市范围内承担过新农村建设房屋风貌塑造类似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县级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证明原件为依据),并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县级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证明为依据)。
(三)明确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员及以上资格),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四)明确现场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施工技术员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七、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一)报名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施工业绩证明及施工单位信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技术负责人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交纳参选保证金证明。(银行回执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八、参选保证金
施工单位需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向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纳参选保证金3万元,账户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工行广元市朝天支行,账号:9558832309000046232。未被选中的施工单位参选保证金将在施工单位选出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退还;选中的施工单位参选保证金转为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时予以补足。
九、施工队伍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名方式:由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材料,至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股现场报名。一个资质不得重复多次报名,只能报1次名。
十、资格审查、评选的时间及地点
施工单位于2015年4月9日10:00前由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将资格审查文件密封件递交至朝天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5年4月9日10:00以后不再接受任何施工单位资料,资格审查工作随即展开。
十一、施工队伍选择办法
由区委农工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区监察局现场监督。资格审查小组在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施工单位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按要求组成,缺一不可),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进入下一轮程序。如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少于项目实施合同段数量,本次审查结果依然有效。不足部分再次发布公告进行再次审查,直到符合条件施工单位等于或大于项目实施合同段数量为止;如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多于项目实施合同段,通过现场抽取方式,确定27个施工单位。对选择施工单位结果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区委农工委根据合同段设置,将选择的施工单位推荐给项目实施乡镇和村,由项目乡镇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村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出该村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1个施工单位只能承担1个合同段的施工任务。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选的各施工单位须认真组织研究,坚持自主报名。同时,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本项目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31538 0839—8623514
广元市朝天区委农工委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