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1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随机抽取选择公告》更正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1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随机抽取选择公告》
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企业:
第六章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取消“必须在广元市境内”的要求。
更正后本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为:“2.近三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类似施工业绩,其中:有1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每个业绩需提供中选通知、施工合同、验收结论)。”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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