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四川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四川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草案)》已进行第二次审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现面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征求对上述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6年4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540016322@qq.com;
(二)书面信函:广元市朝天区行政中心63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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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朝天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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