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农民朋友们,父老乡亲们:
勤俭节约、睦邻友善,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传统美德;淳朴向善的乡风民风,是我们共同珍视的宝贵财富。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我区农村地区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巧立名目、频繁办酒(如“乔迁酒”“满月酒”“升学酒”“生日酒”等),以及盲目攀比、礼金高涨、铺张浪费的现象。这不仅让许多家庭背负了沉重的经济与精神双重压力,还扭曲了真诚互助的乡情亲情,破坏了文明和谐的乡村风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切实减轻广大农民朋友的人情消费负担,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社会新风尚,特向全区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破旧立新,倡树文明理念。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文明新风。不盲目攀比、不随波逐流,不以人情消费来衡量感情的深浅。提倡通过一束鲜花、一条短信、一句问候等文明健康的方式表达贺意、增进感情。
二、恪守规范,简化酒席操办。倡导节俭操办酒席,合理控制宴请范围与规模,精简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婚丧嫁娶等确需操办的酒席,力求仪式简朴、氛围温馨。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搞豪华排场,不滥发请柬,不收取高额礼金。
三、依规申报,主动接受监督。依据所在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相关规定,若需操办婚丧嫁娶酒席,应主动提前向村红白理事会或村(居)委会申报备案,详细说明事由、规模、标准等情况,自觉接受指导与监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作出表率。
四、村规民约,共建共治共享。积极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完善,将规范酒席操办、限制礼金标准、反对铺张浪费等内容纳入其中。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
五、典型引领,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学习宣传身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各村(社区)可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移风易俗示范户”等评选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乡亲们,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既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更是我们每一位村民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即刻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成为文明新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携手破除陈规陋习,共筑文明乡风,为建设和美乡村、共创幸福生活倾尽全力!
我们坚信,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清新、简朴、文明之风定会如春风般吹遍美丽的朝天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