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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朝天区恒安福康药店特殊疾病门诊结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示

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5:35   来源:区医保局   阅读:

广大参保群众:

由于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朝天区恒安福康药店主动申请解除特殊疾病门诊结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广元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年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解除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朝天区恒安福康药店特殊疾病门诊结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自2025年4月10日起,各参保人员在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朝天区恒安福康药店产生的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解除前的费用由朝天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清算。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附件:解除特殊疾病门诊结算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7日

上一条: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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