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广元市朝天区养生谷综合门诊部等3家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示
广大参保群众:
由于广元市朝天区养生谷综合门诊部、广元市寿亨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子店、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康民药房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广元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年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解除广元市朝天区养生谷综合门诊部、广元市寿亨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子店、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康民药房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自2025年2月10日起,各参保人员在以上3家医药机构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解除前的费用由朝天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清算。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