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的通告
广朝府通字〔2023〕2号
根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验收鉴定书〉的通知》(广发改〔2023〕349号),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工程定于2023年8月29日正式下闸蓄水。为切实做好下闸蓄水有关工作,确保蓄水期间上下游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蓄水影响范围涉及朝天镇、大滩镇等境内嘉陵江干流以及流域内相关支沟。
二、根据下闸蓄水计划,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工程定于2023年8月29日10时00分正式下闸蓄水,蓄水高程为522m及相应的回水淹没区。蓄水期间,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工程上、下游河道内水位日变幅较大。
三、蓄水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矿、挖砂、游泳、放牧及水上非法运输等一切生产经营或从事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活动;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聋哑和精神病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和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库区范围内522m高程以下所有道路一律禁止通行。
四、蓄水可能造成库区迎水面地段发生地质灾害,区域内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密切注意河道水位变化,远离避让沿岸的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
五、蓄水期间,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组织巡查人员加强库区及下游安全检查及巡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库区安全稳定。
七、蓄水影响区域内有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工作,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