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老108线朝天段道路配套工程BT招商公告
广元市老108线朝天段道路配套工程经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广朝发改项目〔2013〕20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移交)建设并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投资建设人,招商人为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目前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将有关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老108线朝天段道路配套工程。
(二)项目地点:老108线(朝天区与利州区交界处—明月峡隧道口)和城区北出口(雍家拐—龙洞背收费站)。
(三)工程概况:广元市老108线朝天段道路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绿化老108线(朝天区与利州区交界处—明月峡隧道口)13公里,绿化雍家拐—龙洞背收费站公路4.9公里等内容(详见施工图)。
(四)工程费用:工程建设费用财政评审控制价为981.3万元。
(五)建设工期:45天(与其他工程实施相冲突的路段,工期顺延)。
二、招商范围及内容
广元市老108线朝天段道路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图纸所示范围。
三、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四、项目回购
(一)回购价款由工程建设费用和总投资回报额组成。工程建设费用以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总投资回报额为经审计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乘以总投资回报率(不高于15%)。
(二)回购方式及回购价款支付办法:采取一次性回购、分期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12个月的对应日起十天内作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时间满一年起十天内为第二次付款时间。第二次付款时间满一年起十天内为第三次付款时间。按3:3:4的比例分三次支付。
(三)项目投资建设人在本项目建设期所投入资金、项目回购期回购价款均不计资金利息。
五、担保
(一)朝天区人民政府提供项目回购的书面承诺。
(二)项目业主未能按照约定向投资人支付回购价款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标准向投资建设人支付逾期应付未付部分回购价款的资金利息。
六、投资建设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资建设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资建设。
(二)投资建设申请人须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三)企业经济状况、技术装备良好,银行资信等级高。履约情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在近三年无骗取中标等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七、招商评审和中选投资建设人的确定
符合招商条件要求且总回购价款报价最低的投资建设人作为中选投资建设人。招商评审程序、办法、时间、地点在招商文件中另行约定。
八、招商合同的签订
投资建设人中选后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7日内交纳实力证明金300万元到招商人指定账户,并与项目业主签订投资协议(合同)。中选人中选后不在约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实力证明金或不与招商人签订招商协议(合同)的,中选无效,投资建设人的投资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商公告在四川日报网、广元日报等媒体同时发布。
十、报名须知
(一)报名和购买招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3年3月2日8时30分至2013年3月8日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到招商人处报名,购买招商文件,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二楼园林股。
(四)招商文件获取:报名现场出售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资申请人须在2013年3月15日17时30分前交纳投资招商保证金30万元到招商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投资建设保证金的投资建设申请人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
开户银行:农行朝天支行
银行账号:281101040000883
(六)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16日9时,地点: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冉女士
电 话:15282016315
传 真:(0839)8622101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