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朝天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城区车辆停放严格管理路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路段
(一)小中坝片区
明月大道二段、清风大道二段、军师街
(二)大中坝片区
清风大道一段、潜溪路一段、潜溪路二段、龙门街、德胜街
二、严格管理违法停车的其他情形
(一)在城区快速通道、桥梁或隧道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三、违反规定的处罚
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违反规定的,综合执法、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
四、其他规定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因道路交通情况发生变化,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适时对严格管理路段进行调整并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