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落实。成立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羊木洪瑞燃气有限公司、广元龙翔塑业有限公司、八庙沟电站等5家区内在建项目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由区安监局牵头,联合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落实监管职责,保证联动机制效力。
强化沟通协调。定期召开部门协调工作会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安排部署监管工作事宜,明确监管内容围绕安全生产并结合部门职责开展,联合部门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参与,全年不少于4次,确保联合监管工作到位。
强化监管执法。联合监管实行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联合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检查情况制作下达文书,并及时将检查过程及结果推送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