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摸排采“据点”。对辖区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90户零售店进行地毯式摸排,并进行全面深入登记造册,做到家底清。
广泛宣传造“热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并在人口集聚点、交通要道等重要位置悬挂宣传标语8幅,张贴安全知识宣传单60余张。同时,利用赶集日在场镇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教育活动1次。
集中整治突“重点”。组织区公安分局、区运管所、乡镇安监办等部门集中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建立集中整治机制,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期间,排查安全隐患84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3份,处罚款1家,规范经营户15家,取缔更换不合格零售户3家。
严格督查扫“盲点”。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终安全目标考核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实施考核,同时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零事故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