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乔攀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近年来全国发案最多、增幅最快、损失最大的一类刑事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近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12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公开宣判。
庭审现场,审判长宣布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对被告人的权利进行了告知。随后宣读了刑事判决书,讯问被告人是否同意判决,并告知其不服可上诉。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张瑞君表示,今天审理的这起案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下游犯罪。被告人向他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宝等,为上游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接收转移、支付结算等网络诈骗犯罪资金。
据悉,区人民法院前期已针对此案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当庭公开宣判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一个月到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判处五个月到四个月不等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至二千元不等。责令被告人退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3070.87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通过法官和检察官的教育和帮助下,被告人李某某深刻的认识到将银行卡、手机卡、微信给他人使用,帮他人转账,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他希望广大民众以此为戒,将手机号、银行卡、微信号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自我管理,不要将手机号、银行卡和微信号给与他人使用。
“以前觉得电信诈骗离我们挺远,没想到这种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朝天镇明月路社区居民刘发英说,“今天在法院旁听了这个诈骗案宣判,感觉还是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不贪图小便宜,不让自己上当受骗,也不能去骗别人。”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我区共侦破本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6件,破获电信网络诈骗关联案件1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余人,追缴赃款328万余元,冻结涉案资产462万余元。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张瑞君坦言,通过本案我们可以看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下游环节的犯罪主体正在向中老年人渗透蔓延,在此提醒老年人一定要加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一定要看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杜绝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以免自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