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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独生子女护理照料假最长或可休7天

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02   来源:四川新闻网   阅读: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28日讯(记者 陈淋)有数据显示,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2014年至2016年期间,每年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均有40多件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优待、社会服务、参与社会发展、宜居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

  为更好改善全省老年民生,《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11月28日正式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值得关注的是,在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中,回应了诸多社会最为关切的现实热点问题。省民政厅厅长益西达瓦介绍,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设立独生子女对患病住院父母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带薪的护理照料假,并细化赡养人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针对“啃老”现象,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也明确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此外,针对老年人消费中受欺诈问题,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规定了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人消费环境、加强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

  为了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让老年人拥有更多获得感,同时促进我省全域旅游和老年服务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决定对旅游景区老年人门票优惠,从现行的70周岁降到了65周岁。为保障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防止“养闹”发生,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在强调养老机构的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老年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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