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朝天人大网 朝天政府网 朝天政协网 朝天发布 书记信箱 朝天电视台 立法联系点 在线投稿      网络举报
要闻 部门 乡镇
图片 视频 发布
工业 农业 城镇
旅游 投资 商务
民生 管理 安全
政治 生态 网信
文学 书画 音乐
体育 摄影 拍客
思想 组织 作风
制度 廉政 理论
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政务要闻>>四川要闻>>正文
分享到:

四川将对符合条件新型职业农民颁发统一证书

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8:05   来源:四川新闻网   阅读:

    我省将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统一证书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万人,其中生产经营型农民18万人、专业技能型农民6万人、专业服务型农民6万人

  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鼓励涉农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参与,推动新品种新技术率先在新型职业农民身上转化应用

  本报讯(记者 李淼)2015年至2020年,全省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万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8万人、专业技能型6万人、专业服务型6万人。这是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中获悉的。“谁来种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大关键。《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

  我省将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人员为重点培育对象,大力培育以生产经营型为主、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同时,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开展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等,开通网络课堂。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等专门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多元参与的培训体系。

  各地将制定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各方面认定条件的颁发统一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构建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市场。

  《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体系,充分利用培育平台将更多农民培育成为各类大户,参与实施政府支持项目;鼓励涉农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参与构建“专家+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辐射带动户”技术快速传递链,推动新品种、新技术率先在新型职业农民身上转化应用;加大信贷投放,完善小额贷款机制,探索健全农业保险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农业实体化经营扶持力度。

上一条:四川:扎实办好“四件事” 谱写发展新篇章
下一条:四川高速建设可获政府补助 不占股不分红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热门图文
 热点新闻

广元市朝天区融媒体中心  电话:0839-8621937  邮编:628012
举报邮箱:gyctrm@126.com   举报电话:0839-8625602   
蜀ICP备13022682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