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毒品犯罪呈现五大新特点 交易呈“小包散卖”趋势
涉案毒品数量越来越大,毒品交易呈“小包散卖”趋势
主持人:本报记者 刘春华 嘉宾:省法院刑二庭负责人 省法院宣教处处长、新闻发言人赖波军
记者:全省法院毒品案审理情况如何?
刑二庭负责人:自去年“6·26”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毒品案件6714件9539人,审结5888件7990人。其中,受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4926件7440人,审结4297件6176人;受理非法持有毒品案件550件607人,审结494件535人;受理容留他人吸毒1166件1337人,审结1036件1177人,受理其他涉毒品案件72件155人,审结61件102人。
记者:我省毒品犯罪有哪些新特点?
刑二庭负责人:从审判情况看,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2013年6月到2014年5月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84件7496人,2014年6月到2015年5月为5888件7990人,同比上升9.36%、6.59%;二是案件涉毒数量明显增多,涉案人数不断增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涉案毒品数量越来越大;三是传统毒品与新型合成毒品犯罪交织,我省凉山、攀枝花、宜宾等地涉运输、贩卖海洛因的犯罪案件占有较大比重,成都及周边地区涉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类合成毒品的案件呈主导类型;四是犯罪手段隐蔽性强,利用孕妇、残障人士、学生运输毒品的情形日益增多,零星、少量贩毒增多,毒品交易呈现“小包散卖”趋势,侦破难度更大;五是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问题比较突出。涉毒犯罪被告人文化程度偏低,以无业人员为主。毒品再犯占有较大比例,重操旧业的现象在毒品犯罪中较多。
记者:如何通过审判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赖波军:对于毒品犯罪,全省法院在坚持从严惩处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一方面对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的毒枭、职业毒贩、累犯和毒品再犯,以及具有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逮捕,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该判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在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和制毒物品等源头性犯罪的同时,加大对多次拎包贩卖毒品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犯罪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后果较小的,或者具有初犯、从犯、立功、自首坦白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