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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操作规程 提升职称管理服务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6:00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阅读:

四川日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春华)11月2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简称《规程》),以5个阶段11个环节全流程规范,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四川标准”,进一步提升职称管理服务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四川职称评审实行一年一申报,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流程,不得跨年度开展。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评审,组建单位应书面向相应人社部门或职称综合管理部门报告说明原因。评审流程分发布评审计划及通知、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审查、组织评审、结果确认5个阶段,包括制定评审计划、发布评审通知、申报职称、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复审、评委会办公室审查、组织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发文办证等11个环节。

为提升服务效率,职称评审实行全程网上办理。《规程》对时间节点调整作出严格限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评审各环节时间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需书面报请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若遇重大节假日,相关时间节点将相应延长,充分保障申报人合法权益。

为保障职称评审公正性,《规程》强调,用人单位不得依人画像设置推荐限制性条款,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申报人不得迁就照顾,更不能放纵、包庇弄虚作假行为,若未履行审核职责,将被追究责任。对申报人而言,严禁通过伪造材料、论文抄袭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申报资格,一旦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仅会被取消评审结果、通报批评,还将被记入职称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评审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泄露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受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或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职称评审提供便利,不得发表引导性意见干扰评审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则需签订相关承诺书,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公正履行评审职责,对评审意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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