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把群众参与贯穿活动开展全过程,坚持“三访制度”提高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开展与群众“零距离”。
基层走访,广纳民意。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干部基层走访制度,规定县级领导干部全年下基层走访不少于100天,科级领导干部不少于110天,一般干部不少于120天。做到“四个必访”:即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地方必访,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地方必访,边远偏僻贫困的地方必访,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方必访。在活动期间,要求所有干部必须走出机关,走进田间一线、施工现场,深入群众中间,通过“个别听”、“集体谈”、“面对面访”、“背靠背集”等方式,广泛听取制约当地发展、影响民生、聚焦“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让群众主动参与,主动监督。
开门接访,倾听民音。坚持问题导向,畅通诉求渠道,广泛倾听群众声音。一是建立领导接访制度。各级各部门层层设立“领导接访日”,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轮流接访,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接访日期,通过朝天电视台、朝天门户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各部门、各乡镇领导接访安排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搭建意见征集平台。在全区设置93个群众来访接待室,安置482个意见征集箱,开通322部热线电话,建立30多个意见征集邮箱、QQ群、微博广泛收集群众对活动开展意见建议,并建立问题登记册,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分类收集整理。三是邀请群众评议。要求所有单位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时,必须要请“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与监督评议,杜绝自说自话,自弹自唱。
真情回访,化解民疾。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分层分级建立档案定期回访,对能够整改的,立说立改,对短时期不能整改的,进行公开承若,创造条件及时解决。对在活动中反映的突出信访积案问题,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方式,约定时间、地点,与群众面对面听取诉求,真心诚意解决问题,并随时掌握思想、生活状况,给予适当帮助。对处理结果不服的群众,加大回访力度,防止思想动摇,巩固办理成果。对于合理诉求已解决的贫困户,利用“春节”、 “七一”等节假日进行走访慰问,送去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32个,回应群众诉求236个,化解积案16件,回访群众165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