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巡察工作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重要制度安排,充分发挥党之利器、国之利器作用。要切实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就必须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2020年以来,广元市朝天区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打出了一套整改“组合拳”。
分管领导带着改。对每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问题,区委巡察办都以便函的形式书面抄送相应的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将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向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同时分管领导要视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2020年1月以来,区委巡察办将24个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分别抄送了10位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对各自分管和联系部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一岗双责”。
职能部门督着改。每轮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办分类研判,集中会诊,将巡察发现问题分门别类抄送区委、区政府各职能部门。2020年以来,向区纪委监委移交督促整改问题12个;向区委组织部移交组织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16个;向区委宣传部移交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14个;向区财政局移送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等方面的问题4个。同时,采取巡察组全程跟踪,职能部门专项督导的方式,形成巡察整改合力,督促整改落实。各职能部门通过解决巡察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4次,建立了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比对审查等制度8个。
干部群众盯着改。严格落实“双公开”制度,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改。同时,区委巡察机构在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时,主动“下访”被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和服务对象,征求他们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2020年以来,先后收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11条,切实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参与感,使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正风肃纪、取信于民的实在效果。(向荣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