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延伸到终端。将职业培训监管纳入人社便民服务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延伸到乡镇人社所,落实到人头,提前对培训场地、环境、人员等进行审核,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监管,有效预防了培训机构临时组织人员“走过场”等现象。
监管手段多样化。突破传统监管方式,采取临时现场抽查、视频核实、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对培训人数、教学质量、课时安排等进行有效监管,如实填写《检查培训表》,经培训机构、授课老师、监管人员三方签字后予以备案。
培训补贴严审批。严格规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报拨付流程、标准,实行培训机构对参训人员电话回访,区人社局不定时随机抽查,了解培训真实性,严防套取培训补贴资金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