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卫计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断增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近日,区卫计局组织对全区25个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从3月10日开始至4月20日结束,分自查自纠阶段、监督检查阶段、整改提高阶段三个阶段开展。重点检查是否设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专账,进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安排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挪用、套取、贪污、私分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现象;是否及时、规范拨付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
此次检查由局纪委牵头,局计财股、公共卫生股、人事监察股业务人员全程参与。检查组将对照各乡镇卫生院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凡属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纠正的问题或主动交代的违纪事实,且及时整改落实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除收缴违法违纪所得外,还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干扰阻碍检查、销毁证据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从重处理。
监督检查结束后,区卫计局将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建立健全覆盖项目经费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和使用程序规范,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