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阶段性工作要求,区住建局四举措强力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重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区扫黑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印发了《朝天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把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分析研究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业乱象治理责任制,层层分解压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把行业乱象治理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行业乱象问题,落实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建立工作开展过程管理机制。完善摸排登记表、现场检查记录等资料,做到检查指导有记录,线索排查有依据。
严格追责问责。加大乱点乱象公开通报力度,及时曝光一批乱点乱象典型案例,形成执纪问责震慑效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行业乱点乱象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适时通报表扬专项斗争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做法,鼓舞斗志,激发热情,营造浓厚的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