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区住建局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区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成立一个工作专班。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住建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同时落实信息报送、台账收集、打击惩处等工作职责,加大专项斗争工作力度。
印发一项实施方案。结合朝天住建领域实际,印发了《朝天区住建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步骤,工作举措,保障措施。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和1次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立一套摸排台账。组织局机关、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先后开展两轮排查。重点对住建领域违法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欠薪、串通投标、插手征地拆迁,阻挠项目施工;在政府依法依规组织的征地拆迁中无视政府,渺视法律,煽动组织群众或雇用社会闲散人员阻工、暴力抗法,为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排查。共排查建筑工地14个,房地产开发小区6个,拆迁工地2个,共排查涉黑、恶线索0起,涉乱线索3起。
营造一个浓厚氛围。在各乡镇、城区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等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扫黑除恶条幅12幅,张贴通告6张,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布并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7条,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保持对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力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