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联合乡纪委、乡司法所组成群众信访矛盾协调小分队,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新村建设后续补助、特殊群体待遇、部分遗留问题、邻里纠纷等采取登门入户调解法,主动到田间地头、到家庭进行现场调解;对因双方不肯让步、易激化的矛盾,则采取“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法,由调解员分头化解、平息冲突。
变“单方面使劲”为“多渠道借力”。借助乡贤、老党员、离退休老干部、村民代表对农村矛盾纠纷掐得准脉、找得到根、摸得到门的优势,推行”1+1+N”联动机制,对形成原因复杂、牵涉多方利益的诸如“三资”承包、项目征地拆迁、村务管理等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查找共同症结所在,研判制定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对极个别疑难案件,实行“一事一议、一案一策”。
变“上热下冷”为“层层齐抓”。强化信访隐患的排查、掌握、上报和调处首接首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照“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对凡因工作态度敷衍、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等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引起重大信访问题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追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