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到位保障有力。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及责任单位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全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开展。同时,将大调解工作作为单位和个人抓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表彰。
多元调解到位保障有效。整合资源,建立健全了四级调解体系。一是建立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乡党委书记兼任中心主任,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落实了办公场地和专职工作人员2名。二是整合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和离退老干部力量,组建村调解委员会,设立村调解室8个。三是在乡卫生院、学校、信用社等重点单位建立了调解室1个,设调解员8名,负责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四是以村为单位选配1名矛盾纠纷信息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稳控化解工作,确保了大调解网络“全覆盖、无遗漏”。
人才保障到位保障有序。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大调解工作,抽调2名同志专职从事司法及乡大调解工作,充分保障了人力资源。乡财政投入资金为大调解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达到了有专门调解室、有台帐、有标识牌、有档案柜的“四有”标准。各村也结合实际,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