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党委会2次,研究部署露天禁烧秸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成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组建12支36人的工作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天候驻守、巡查、监管。
强化宣传教育。在辖区主干道显眼位置、各村(社区)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标语12幅,发送手机短信3000余条,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内容;召开院坝会、座谈会12次,深入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危害性。
全面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镇、村(社区)、小组三级管理网络,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加强与镇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对不听劝导和制止,执意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目前已现场制止焚烧秸秆行为20余次,口头警告5人。
建立奖惩机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物质奖励,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对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村民,经核实无误的,予以现金奖励,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