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中子镇依据《人民调解法》,完善并推行了《朝天区中子镇人民调解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做了明确规定。镇政府对在区司法局登记备案,并持有区司法局颁发的《人民调解员证》的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按照“谁调解,补奖谁”的原则,对人民调解员予以补贴。
在该机制实施过程中,中子镇着力提升调解队伍素质,严把选人关,坚持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信高,能够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人民调解员吸纳到人民调解队伍。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培训。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亲自授课方式认真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并派专员深入矛盾纠纷较多的几个村,对人民调解有关工作进行“一对一”的指导。通过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不断提升了全镇人民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激发了全镇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活力。2014年,中子镇对120件矛盾纠纷和重大矛盾隐患、突发事件信息实施奖励,涉及全镇基层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共计2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