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是最基层最基础的社会单元,农村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对基层权力的治理能力和效果。近年来,朝天区在基层治理中,立足朝天实际,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在着力增强基层干部法治为民的意识和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抓住权力行使中的“三个关键环节”,以建立“三重一大”行权机制,推行“雨”式村(财)务公示法,探索“村级民主质询”为突破口,有效治理基层权力,让基层权力运行规范、公开、透明,引领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关系依法理顺、基层问题依法解决,实现了农村基层治理新突破,保障了基层和谐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
一、抓住“建立机制”环节,建立“三重一大”行权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运行“不任性”。
朝天区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基层权力的重点内容,结合多年基层权力治理的经验总结,建立了“三重一大”行权机制,对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惠民政策的落实、重要村级事务的决定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和村民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和程序来行使权力,用制度来规范基层权力的运行,坚决防止权力乱用、滥用和不作为。具体做法是:重大公共设施建设由一事一议来决定。如建房修路、征地拆迁等涉及到村里的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重大惠民政策落实由群众评议说了算。涉及到惠民政策的落实,比如贫困户、低保户、救济救助资金的发放对象的确定等,在群众申报、组织审批等环节中,特别突出群众评议环节,群众的事群众最关心,基层的情况群众最清楚,只有组织群众进行公开评议之后才最公平,群众才最认可,以权谋私的空间才最小。重要村级事务决定由村民代表大会来拍板。针对村组干部的推荐奖惩、村规民约的修定、重大活动开展等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不能由“村两委”代替村民代表大会决策的做法,防止以组织的名义替代本应由群众行使的权力。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接受廉勤委的监督。资金使用额度超过1000元,必须由村委会成员签字,完善相关资料并报镇政府批准,使用情况由村廉勤监委监督审核并公示。
二、抓住“村务公开”环节,推行村(财)务“雨式”公示法,让权力运行“无私藏”。
中子镇在村(财)务公开工作中探索出了“雨式”公示法,把村(财)务情况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晓权,又让腐败无处藏身。
所谓“雨式”公示法就是在推行村务(财)公示中,意如“雨”水,无处不湿,无时不润,形如“雨”字,“一”:一横横到边,建房批地、补助补贴、低保扶贫、救灾救助等全公开,注重覆盖不掉项;“丨”:一竖竖到底,年度不间断、事务不缺项,注重连贯不脱节;“∏”:方框框巨细,小到一餐一元,大到建房修路,事无巨细均要公示,注重精细不粗糙。“雨”式公示法,让村(财)务明明白白,村务看得清,财务看得懂。全区全面推行了村(财)务“雨式”公示法,村(财)务全公示的渠道也多种多样,不断创新,公开栏、微信群、广播、会议等,不断丰富了公示的载体和范围,增加了基层工作的透明度,有效的化解干群之间的隔阂,和谐了干群关系。
三、抓住“监督评议”环节,探索“村级民主质询”,让权力运行“合民意”。
“村级民主质询评议”是朝天区在治 理基层权力中探索出的一种“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的新模式。在宣河乡清泉村、沙河镇望云村进行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区全面推开“村级民主质询”。通过“家门口”推选代表、“背对背”收集问题、“实打实”述责述廉、“面对面”质询评议、“点对点”承诺整改、“一对一”监督落实“六个步骤”,把基层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干部个人廉洁情况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由村民代表收集意见汇总起来,拿到村民质询会议上来“面对面”的询问,“点对点”答复,“一对一”的测评,让干部红红脸,出出汗,干部说清了问题,又宣传了工作,还增加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村级民主质询”每村每半年开展一次,半年说工作,年终述职责,平常问当年,换届询任期。截至目前,全区共召开村级民主质询会议136场次,累计收集问题线索1711个,588名干部群众参与质询评议,累计提出意见建议291个,纠正问题852个。其中,反映村社干部信访问题90件,立案审查52人。2016年,朝天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排名全市第3位。截止目前“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减少和消除腐败的信心”等多项指标较2016年均有所上升,村级民主质询评议连接党群干群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凸显。实践证明,村级民主质询评议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热情,使一些长期困扰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得到较好解决,达到了抓民主、促工作、保稳定、促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