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如期脱贫,实现辖区群众全面小康,东溪河乡党委政府高起点高标准,以法治思维引导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大局。
以法治理念谋划扶贫工作。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扶贫重大政策、重点项目、扶贫对象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在扶贫工作中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各级干部、扶贫对象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依法制定扶贫举措。扎实开展扶贫摸底、建档立卡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聘请专家“把脉会诊”,制定乡、村、户各级《扶贫攻坚规划》,做到扶贫开发于法有据。使全乡各级干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依法推动扶贫公开。准确定位扶贫对象,依法依规推进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按照“五个一批”找准扶贫对象,分类将扶贫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推进扶贫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贫困群众的内心。开展对扶贫对象法治知识的普及培训,提升他们尊法、守法特别是用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让法治信仰在群众心中根深蒂固。
以法治方式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坚持“扶贫先要扶志”的要求,按照“政策引导、示范带动、智力支撑”的思路,以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整村推进、互助资金、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为支撑,采取资金直补、统建到户、土地流转、农户参股、实物发放等模式,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坚定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实现贫困群众“要我发展”到“我要发展”的有效转变。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帮扶措施,扶持引导发展主导产业。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把教育事业作为扶贫攻坚的优先发展战略,对没有生产能力的特困户,重点实施救济扶贫,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实现帮扶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做到应保尽保。通过依法行政,把扶贫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