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举行新《广告法》培训会
为认真学习宣传将于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广告法》,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于8月21日举行了为期一天的学习培训。区教科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广告经营户、区食药和工商局相关股、室、所、队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副局长杨先权作了新《广告法》专题讲座,从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强化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近年来辖区违法广告案例对广告监管的热点、难点进行了分析。要求广告经营者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自身广告经营行为,主动履行广告审核义务,杜绝广告违法行为发生。
参会单位代表、广告经营者代表结合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象,对照新《广告法》准则要求内容作了表态性发言。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许明生同志莅临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树立依法行政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广告经营企业要坚持依法经营、准确把握新《广告法》的主要内容、依法自律,不断提高经营水平、管理水平;在制作公益广告时主动接受区委宣传部的审查,进一步提升公益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