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贯彻《社区矫正法》业务培训举行开班仪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推动社区矫正事业创新发展,12月15日上午,全省贯彻《社区矫正法》业务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广元市朝天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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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出席开班仪式 |
朝天区委副书记、区长伏玉琼致辞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朝天区委副书记、区长伏玉琼出席并致辞。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向军主持开班仪式。广元市委常委、副市长孔祥泉,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杜培明,朝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总工会主席甘兴礼出席了开班仪式。
孔祥贵指出,《社区矫正法》是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法律。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系统性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要统一思想,自觉把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授牌
孔祥贵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要深化认识,加强学习,持续组织开展好深度学法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要全力推进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法律规定的报请权限和程序,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抓紧解决组织机构设置相关问题。
要依法做好工作衔接和过渡,与《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国家刑事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
要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认真贯彻司法部“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朝天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验,大力推进 “智慧矫正”体系建设。
要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持续抓好社区矫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选派民警日常管理。
要提升队伍执法能力,主动适应执法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探索建立专业化队伍,强化执法检查和执法督察,确保依法履职,廉洁执法。
要整合资源、提质拓面,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使法、检、公、司通力合作,财政、教育、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工青妇等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川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文灿授课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荣授课
开班仪式还通报了“社区矫正好故事”微视频微电影大赛获奖单位,为成都市郫都区、广元市朝天区等20个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授牌。四川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文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荣到场授课。
各市(州)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广元市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市检察系统相关干警2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