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对全区17个农业公司,166个合作社,179个家庭农场开展全面清理核查规范工作,制定新型农业主体备案管理细则,加大农场的审批认定工作,严格材料审查,建立新型农业主体档案库,严格备案,实行季度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对没有运行的“空壳农业主体”,列入登记管理“黑牌”库。
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区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强化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 2015年指导农村土地有偿流转1.5万亩,累计流转耕地达到7万亩。
加大职业农民培育。按照“在产业发展中培育职业农民、在职业农民中壮大产业”的基本思路,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农业“大讲堂”等多种渠道,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实训、资格认定管理,2015年培训职业农民1200人次,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200户,种养大户1400户,优秀农村青年300人,着力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