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对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其中,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娜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了解,王娜现任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坚守立检为公的底线和司法为民的初心,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己任,共承办各类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60余起。曾荣获“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未成年人工作关系到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如何更好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王娜会同公安、法院以及有关社会组织等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等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全覆盖,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禁毒教育基地等积极开展诉前观护帮教、不起诉跟踪帮教。
王娜还牵头组建了“护朝阳”未检工作团队,带领起草并经朝天区委审定印发了《广元市朝天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创新开展“四个+”模式,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并重;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3份,提出意见建议10条。
同时,王娜带领团队在朝天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建立“护朝阳”普法教育基地,运用VR互动、法治讲堂,知识竞答、模拟体验、图书阅览等手段,对600余名未成年人进行法律知识普及、犯罪预防警示和安全教育。
为增强妇女儿童法治意识,她先后深入辖区2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预防犯罪和防侵害法治宣传讲座,组织未成年人旁听庭审13次,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治宣传40余场次。联合区妇联开展全区亲职教育大型讲座和妇女职业技能培训,进行亲职教育14次。并积极与全区多部门共同商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机制,联系团委、民政、学校等相关组织,为孩子们平安成长、妇女权益保护凝聚各方力量。(冉金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