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工作指示及要求,朝天区环境监测站积极开展应对疫情应急监测工作,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做好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相关环境应急监测工作,避免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明确责任,统领应急监测工作。制定《朝天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环境监测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和内容,细化应急监测对象,明确监测、评价方法,强化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出水、环境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的监测要求。落实全天候专人值班负责制,及时落实疫情防控常用物资,安排专人24小时随时值守待命,每天上报污水处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保障正常运行。
迅速行动,有效开展应急监测。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监控,做好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站)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监测,对城区饮用水源、12个乡镇23个取水点、市控河流断面、长江重要支流等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重点跟踪监测粪大肠杆菌指标,努力切断新型冠状病毒可能存在的“粪口传播”途径。截至目前,累共出动采样和分析人次共计350余次,开展应急监测35次,监测总余氯、粪大肠菌群、生物毒性等916项次,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及水质环境稳定达标。
强化监督,有序推进自行监测。督促朝天区人民医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城区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切实做好自行监测,及时调度、检查其污水治理设施在线和自行监测数据,购买1台便携式余氯检测设备,对余氯指标做跟踪监测,便于评判、排除医疗废水、大规模消毒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造成的影响。截止目前,全区30家医疗机构、已建成投运的18家污水处理厂(站)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水质达标排放。
严格审核,及时上报监测信息。严格三级审核,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每日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监控、上报环境空气、水质监测等数据,汇总应急监测结果和总体评价等内容,编制环境应急监测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截至目前,共上报有效环境质量数据976个,编报环境应急监测信息47条。及时掌握新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环境质量变化,提供了有力的环境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