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无边界,你我共相关。近日,四川省公布2018年7月全省空气质量排名,这是四川省首次公布全省183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朝天区在川东北地区34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第三位。今年1-8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4%,较去年同期,优良率上升0.2%,PM10下降17.3%,二氧化氮下降9.2%。
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扎实开展“蓝天保卫战”行 动,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深入实施“五大工程”。实施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工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全面完成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脱硝工程建设,每年可减少向大气排放氮氧化物3500吨左右,投入大气环保专项资金218万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7个,目前,我区工业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等稳定达标排放率均为95%以上。实施抑制城市扬尘工程。环保、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检查,按照“六必须”、“8个100%”、“六不准”的工作要求,整治建筑施工扬尘13处,形成了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做好城市道路扬尘管理,加大城区及二专线洒水降尘频次,将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纳入城市管理常态化工作和主要内容。实施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工程。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加强煤质监督和散煤管控,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行为;完成全区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18家,完成砖瓦行业整治1家,关停2家,除尘改造1家,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3个。实施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工程。全面清理城区饮食油烟排放源,对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进行逐一检查,要求所有新建楼盘必须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实施控制秸秆焚烧工程。强化综合利用,投资40余万元,配备秸秆粉碎设备60台,每年发放腐蚀剂20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7%;强化巡查监管,加强对交通干线的巡查,全区成立联合督查组3个,巡防应急小分队214支,查处秸秆焚烧行为2起,处罚款400元。
不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今年以来,共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10次,立案查处大气污染防治案件4起,处罚款15万元。大力整治辖区“散乱污”企业,落实“两断三清”措施,清理“散乱污”企业11家。
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协作,在重污染天气共同实施工业减排、扬尘管控等措施。建立区域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环境执法巡查,对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处置。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区域联席会议,实现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和边界区域污染源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