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环境执法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与新闻媒体、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形成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环境执法责任承诺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审查备案制度等制度体系,保证执法行为公正、透明。
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建设项目、超标排放、扬尘防控等专项执法行动,解决一批群众反复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区域联防联动,进一步加强与水务、农业、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坚持铁拳治乱,铁规治污,敢于执法、勇于执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不断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网格污染源档案,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的网格化环境管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根据环境风险度、守法诚信度、群众关注度等细分监管对象,进行差别化监管,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信息化;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夜间排查制度,适时开展行政执法后督察,不断提升环境行政执法效能。
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反应环境问题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充分利用“朝天环保在行动”微信公众号发布环保信息,保障“12369”环境举报电话畅通,鼓励群众主动深入掌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效线索,形成全民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建立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快速查处、跟踪督办机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进一步提高群众环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