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管理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河长制”,对嘉陵江及其支流实行双河长制,由区委主要领导任嘉陵江朝天段河段长,并落实乡、村级河段长506名,实现区乡村三级“河段长”全覆盖。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朝天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嘉陵江流域污染防治责任,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三级河段长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水资源保护、流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护、执法监管6大工作任务,确保嘉陵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着力污染源头管控。强化嘉陵江及其支流沿线污染源的日常巡查,重点加强对排污企业、重点工程、医疗机构等环境敏感点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坚决整治非法排污、超标排污等行为,停业整顿沿河矿山开采及来料加工企业12家,对11家“散乱污”企业采取强制停电措施,立案查处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7起。
着力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嘉陵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入资金8500余万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8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2座,提标改造污水处理站2座,城镇新建设的管网均实行雨污分流,全区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6100吨,朝天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嘉陵江及其主要支流水质均保持在Ⅱ类水域及以上。
着力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朝天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队伍,定期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及时贮备应急物资。对嘉陵江及其支流进行全面详细调查,绘制成应急处置示意图,投资40万元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对潜溪河构建了突发水污染事件预测预警模型和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成功应对处置了甘肃锑污染等3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化解环境危机,有效保障嘉陵江及其下游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