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摘要)
(2012年3月13日在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区政协、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指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人民法官为人民”、“警民亲”等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细化为民措施,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区“十二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记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高效司法,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04件,审执结1539件,结案率达9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72%,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为90%。收、结案比2010年上升了66%和 10%。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和审结刑事案件100件148人,判处的人犯中,13人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依法对王伟、何超等盗窃案件、刘力瑞、张友才等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罪犯进行了从重从快打击,全年共审结上述案件 57件,判处罪犯76人。二是注重财产刑的适用,对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类犯罪依法单处或并处罚金刑 64 案78人,有效地制裁了犯罪。三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在庭审中设置帮教程序,建立回访帮教制度,落实社区矫正制度,尽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共判处缓刑、拘役等刑罚72案87人,免予刑事处罚12人。四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一般伤害案件、侵财案件,在依法处以较轻刑罚的同时,力促刑事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消除不稳定因素,扩大审判效果,全年审结上述案件11件,调解 10件,调解兑现率为100%。五是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规范量刑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同类型刑事案件过程公开、透明审理和量刑结果均衡。六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积极参与防邪、反毒等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障碍,矫正不良心理,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判处缓刑人员的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53件,审结619件,结案率为95%。审结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类268件,相邻关系类72件,人身损害赔偿类143件,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类34件,借款合同类86件,房屋买卖、房屋拆迁类16件。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一是不断更新调解理念,丰富调解内涵,创新调解机制,健全调解工作指导机制、制约机制和奖励机制,依托全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大“三大”调解工作的互动和衔接,将矛盾化解在一线,稳控在当地,对于诉讼到法院的案件,建立了诉前、诉中、执行的全程调解和立案人员、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全员调解模式,全年调撤案件377件,调撤率为72%,在全市法院考评中,名列前茅。二是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年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 76 %。三是落实判后答疑制度,提高服判息诉率,全体法官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大力开展诉前释明、判后答疑、判后回访、案结事了工作,全年民商事案件呈现出服判多、主动履行多和上诉少、信访少的“两多两少”良好态势。四是积极开展疑难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化解工作,全院清理出疑难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审结,区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化解疑难案件竞赛优秀单位”。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审结4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 8件,结8 件,结案率分别为80%和100%。一是着重民生保障,切实保护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司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引导作用,全力促进“官”民和谐,妥善处理了沙河镇望云村一组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等行政案件。二是完善协调机制,促进规范执法。与计生、国土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分析讨论行政执法难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执法,依法审结了影响明月峡景区整体规划的徐某某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三是积极拓宽服务范围。按照区委要求,积极参与城区拆迁、工业园区征地安置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协调,将监督与支持同步。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目标,全力提高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共受理执行案件301件,结案271件,结案率为90%,执行标的额4065万元。一是坚持做被执行人耐心细致的教育说服工作,促自动履行。自动履行和双方和解执结129件,占结案总数的65%;二是穷尽执行措施,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手段,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三是院领导包案,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对过去程序性终结而事未了的案件进行了清理,共执结该类案件17 件;四是深入推行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工作威慑机制,形成执行合力,缓解执行难题;五是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与国土、计生等部门联合,对受理的 6 件非法占用耕地案件,予以全部执结,收缴违法所得4.95万元,执行罚没收入16.96万元,恢复耕地1.3797万平方米。
二、化解信访矛盾,坚持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开
以开展“大回访”、“警民亲”等活动为载体,全力化解信访矛盾,全面提升司法为民绩效,促进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全力化解信访矛盾。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82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84件。一是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服务功能,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无偿提供相关服务;二是坚持院领导带案下访、就地接访、预约接访、定期接访等制度,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疏通信访渠道;三是建立了信访案件的大排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和大要案报告制度,加强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落实“首问责任制”、信访责任倒查制,从源头防范信访矛盾的产生;四是依靠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信访化解的合力,开展重点涉诉信访案件专项化解活动,认真做好上访老户的息访稳控工作,全年非正常进京上访、越级上访达到了“零”要求。
全面提升司法为民绩效。一是完善诉讼便民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在春耕等农忙季节,组织涉农案件合议庭,携卷到田间地头或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庭、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远程立案、视频开庭、网上执行等便民措施,全年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预约立案、远程立案达137件次,视频调解案件18件、网上执结案件9件。二是持续开展了“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通过各种时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手册和《便民联系卡》;开展送法进农户、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完善司法救助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全年为203名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32.96万元,向37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7.3万元,为16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刑事被害人救济金8.85万元。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探索试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判决文书附录法律条文;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把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作为法院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条重要渠道。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和执行 126 件,占适用普通程序审执案件总数的52%;加大法制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纳入了岗位目标考核范围,鼓励干警大力宣传法院的先进和典型,主办了《广元法院》朝天专刊一期,与市中院、市电视台联办了《以案说法》节目;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390余篇,羊木女子法庭的事迹被《人民法院报》刊载,组织干警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法制宣讲12次,印发宣传资料3200余份。
三、强化内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一是建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完善以法官、合议庭、办案庭自律为基础,以纪检、审管办等职能部门他律为保障的内部监督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在坚持对已结案件全部评查的基础上,加大对发回重审,二审改判和抗诉再审案件的重点评查,同时增加了对未结案件的抽查,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535件;三是健全完善干警考核机制,对瑕疵案件的承办人及书记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共发出《朝天审判管理》专刊8期。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坚持向区委汇报,求得指示和帮助;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的领导走进法院视察工作,视察法庭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听证、协调、现场监督案件执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
四、坚持廉洁司法,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集中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干警廉洁从政意识,采取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在审、执部门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播放廉政格言,建立完善个人廉政档案,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廉政信访的投诉处理力度,做到每举必查、查必有果、违者必处。
深入拓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党支部以“四型”机关和“五好”党组织建设为目标,抓好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支部战斗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我院紧紧抓住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契机,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了针对作风不实、不讲大局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对照整改,同时还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党组与干警之间搭建了交流和沟通平台,及时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从而形成了健康向上的团队氛围,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
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六竞赛一评比”、“技能大比武、岗位大练兵”活动,多角度、全方位提升干警素质;全年共选派业务骨干8人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培训,46人次参加中院组织的专家讲座;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对新招录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网络知识的岗前培训。
五、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审执保障
认真贯彻“科技强院”方针,不断强化人民法庭建设。继续加大人、财、物投入,内部局域网运转正常,开通了“朝天区人民法院网”网站。功能齐全,布局更加合理的审判法庭全面竣工,4个人民法庭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诉讼服务指导中心、科技法庭、高清视频会议室即将开工建设。加强“三型”法庭建设,筑牢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基础。一是优惠措施向法庭倾斜,保障公务经费和办案经费;二是改善法庭办公环境,四个法庭办公楼全部新建投入使用,办公办案设备全部更新,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
加强安全保卫,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法院2011年聘用了6名协警,安保力量得以加强;在安检、监控、防护设备上大力投入,重点部位安装了安检门;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沟通联系,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了审判人员和诉讼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认真落实区委相关精神,积极服务全区中心工作
抓好帮扶工作。充分利用职能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开展“挂、包、帮”活动,做好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完成了转斗乡校场村的新村建设任务,协助他们解决了人畜饮水和街道硬化,治理了防洪河提,落实了核桃产业项目,帮扶贫困残疾家庭改厕改厨、建项目、发展产业。
抓好其他工作。完成了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环境治理任务;开展了“环境治理,效能先行”岗位实践活动,培养了干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注重低碳生活,树立了勤俭节约的机关形象。
各位代表,2011年,区法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差距,少数干警业务素质不精,案件整体质量不高,不能按审判管理要求做到均衡结案,执行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队伍司法能力与维护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的需求还有差距,个别干警责任意识差,工作热情和投入不能持续,出现时冷时热现象。三是监督管理机制与公正廉洁司法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干警组织观念不强,纪律作风差。四是干警创新意识不强,现代司法理念意识较差。五是审判法庭修建债务沉重,制约了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人民法庭审判力量较弱,便民利民措施有待加强。六是法院的各项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六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省法院提出的“巩固、提升、创新、突破”工作基调和“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以“打造一流队伍”为目标,进一步狠抓廉政教育,筑牢干警的思想防线。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不断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为民意识。首先是打造一个“钢班子”,领导班子要定期安排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总结经验,相互补台,率先垂范,给干警起好带头作用;继续推进廉政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认真听取廉政监督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健全举报查处机制,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强化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廉政建设取得成效,全面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要从关心、关爱、培养干警上入手,从提升干警的荣誉感、团队意识上入手,从宏观上思考,微观上入手,构建一个全方位人才培养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审执工作的科技化水平。改建旧办公楼与新的审判大楼配套,实现最佳功能布局,基本实现设置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的目标;不断提升业务装备配备水平,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加快装备更新,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推动信息化建设,科学规划,整体布局抓好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硬件设施,修建网络视频会议室、科技法庭、立案信访服务窗口,着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完成信息网络建设工程,为服务审判工作建设良好的宣传平台。
三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善电子数据库,实现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充分发挥计算机局域网作用,实现立案、随机分案、排期开庭、审限监控自动化;完善审判流程监控,实现节点预警、审限跟踪和限时督办,根据案件在审理流程中的不同环节,统一关键节点的统计口径;完善审判质量监控,推行目标管理和考核,根据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三个方面指标实现法院内部对部门、对法官的层级考核;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建立质量评估报告制度,适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指导各部门采取相应改进措施;加强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完善违法审判及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等逐件进行重点评查,并将评查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
四是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拓宽民意沟通渠道。以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载体,规范立案、信访大厅设置,上墙公开办事指南、诉讼执行风险提示、诉讼须知、开庭等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和建议,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能力与庭审形象;在审判、执行中统一归口确定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开便民服务电话,当事人可通过便民服务电话查询自己案件的办理情况,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便记者对法院工作采访报道的办法,大力宣传法院工作。
五是进一步强化司法社会责任,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具体表现,切实加强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研判,牢牢掌握能动司法的主动权,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司法服务、政府行使行政职能中的司法应对等进行调查研究,实时提出司法对策;及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审判工作各环节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进行预测研判,提前制定应对预案;积极改进司法方式,增强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针对性。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依法延伸和拓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治理的规范和完善,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建立人民法院与各级行政部门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轻微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官进乡镇、社区、企业等工作,引导社会增强法治意识。
六是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紧扣省高院提出的“争创一流业绩”目标,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水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下工夫。认真审理好事关经济增长、基本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各种案件,妥善化解调结构促发展中发生的涉企、涉三农和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纠纷,依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诉调对接、行政审判协调和司法建议工作,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执行难综合治理和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以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深化便民诉讼,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流动法庭相结合的便民诉讼网络,细化便民措施,优化为民服务,促进诉讼简便化。
名词注释:
“三大”调解:是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三型”法庭:是指人民法庭要建设成为服务型、廉政型和公正型的人民法庭。
打造一流队伍,创建一流业绩:是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2012年2月20日召开的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全省法院要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打造一支一流的领导班子,一流的法官队伍,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这是全省法院近三年的工作目标。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是2012年3月1日省委政法委安排部署的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一次“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