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在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向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阳光司法年”、“素质提升年”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案件1814件,审执结1803件,结案率为99.4%,其中,受理刑事案件64件,审结64件;民商事案件692件,审结683件;行政案件4件,审结4件;执行案件293件,执结292件,其他案件761件,结案760件,收结案比上年分别上升13%和17%。
一、抓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
2012年,我院继续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多措并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
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每季度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两次庭室学习制度,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司法规范化相关知识测试和“人民法官为人民”在线考试等活动,开展了学习经验交流会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讨论活动,先后选派16人次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的各类培训,42人次参加了市中院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干警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为民意识、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和谐向上氛围更加浓厚。羊木人民法庭被评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单位”,一人荣立个人三等功。构建廉政惩防体系。严格执行廉洁勤政保证金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月向干警推荐一篇反腐倡廉文章并召开一次廉政教育谈心会,每周更新一次院局域网和电子显示屏上的廉政警言,要求每位干警自书一句警言作为座右铭,开展了各部门、各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活动并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提出了相应的防控措施,继续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和廉洁监察员作用,在院机关和人民法庭设置了廉政举报箱,形成了内外监督合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对三个支部进行了改选,投资2万余元建成了党员活动室。坚持每季度一次中心组学习、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人民陪审员建设。通过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与管理,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为我院任命了2名专职人民陪审员,我院及时配置办公设施,确保专职陪审员能够驻庭办公。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与审理案件156件,占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65.3%。主动服务大局,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主动服务区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兰渝铁路拆迁安置协调,全力做好挂包帮等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及时回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指导工作,视察法庭建设。2012年,我院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执行工作的专题审议,并针对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了回复和整改。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抓审执工作,提高审判质效
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4件,判处人犯10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5人,对魏某等人贩毒案件、李某等人抢劫案件、任某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件等一系列恶性犯罪实施了严厉打击。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有悔改表现的47人依法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如对未成年人李某寻衅滋事、六旬老人王某过失致人死亡等案件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刑事自诉案件调解力度,审结的刑事自诉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及时处理民商事纠纷,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审理了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683件,其中调解440件,调解率64.4%,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如当“3·3”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我院第一时间介入到该案的处理中,适时导入法律程序,在受害人怠于启动司法程序维权的情况下,把相关责任人纳入司法程序,为后一步赔偿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4件,审结4件。推行诉外沟通、庭前对话、庭中协调的工作方式,既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注重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监督与支持同步,积极参与重大项目拆迁、征地安置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协调工作。完善化解“执行难”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受理执行案件293件,执结292件,执结标的近8000万元。通过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公开、实施执行联动、注重执行效果,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执行市院指定的众森公司系列案件中,我院执行专案组,将涉及众森公司矛盾纠纷的500余名信访当事人,根据不同诉求划分成九个群体,分别剖析矛盾根源,寻求解决途径,逐个突破化解,目前其预售的500余套房屋已交付,信访群体稳定,诉讼案件的受偿率在80%左右,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高度评价。积极参与“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创建工作,目前我院旧存执行积案已全部执结,2012年,我院被省高院表彰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狠抓审判质效,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以着重培养全院干警的审判质效意识为根本,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质效考评机制。立案庭充分利用局域网平台,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在立案审查、受理、分案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审、执业务部门实行案件办理责任制,落实办案责任人、强调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审管办对案件流程的跟踪提示、临界预警、节点监控、督查督办等方面加强管理,坚持执行审判效率每月通报制度和案件流程通报制度,制定和实施了《质效考评奖惩办法》。案件平均结案周期比上年缩短近20天。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等工作的开展,案件服判息诉率大幅上升,2012年我院所办结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7%,上诉案件的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仅为4%和1%。强化信访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制定了《涉诉信访化解稳控工作办法》,认真落实了首访接待制、院长随访接待制,畅通告诉申诉渠道;成立诉讼服务指导中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导诉台,加强诉讼引导,增配力量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在立案大厅摆放便民诉讼常识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资料,方便当事人诉讼;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当场立案、当场排期、及时送达;及时准确做好诉讼费用的收取、退费、执行款领取等工作,简化审批手续,特别是针对年初政协委员《关于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的提案,我院认真进行了研究和整改,将原来退费审批签字程序前移到立案大厅前台办理,最大限度实现便民利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为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43万余元,免交、减交诉讼费45万余元,共为困难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11万元,使17案2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及时得到司法救助。
三、抓文化建设,营造文化氛围
以打造和谐向上、争先创优的团队为目标,制定了《2012-2016年度法院文化建设实施规划》和《2012年度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全院干警行为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文化阵地建设。提炼了“尚法求公、忠廉为民、厚德致和”的朝天法院院训,成立了篮球、歌咏、舞蹈、司法调研等九个兴趣活动小组,干警健身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体现法院文化的书法及美术作品已全部上墙,院史室、图书室正在建设中。开展了“法院文化建设年”庆“五四”篮球赛、“庆七一、迎十八大”运动会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了全市法院系统首届男子篮球赛朝天赛区赛事活动,并在此项赛事中获得全市第一名。
四、抓基础建设,保障审执工作
全面完成新办公楼的后期工程建设,对全院办公区域合理划分,立案大厅、大中小审判庭、大小会议室、审委会会议室等硬件设施全面建成。以上级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完成旧办公楼信息化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中院的关心支持下,及时启动系列招标程序,对全院及法庭办公设备进行了采购更新、安装了监控设备、为全院办公室安装了空调,营造了良好办公环境。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市中院在物资装备上给予大力支持,为我院装备了价值80余万元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等办公设备。在良好基础设施的支撑下,我院实现了与中级法院、省高院的三级联网,公文全部通过网上流转处理,所有案件均建立电子文档并输入到法院管理信息系统,方便审判人员、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查阅案件。2012年,我院被市中院表彰为“两庭建设先进单位”,两名干警因在两庭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市中院表彰。
各位代表,2012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绩的取得,与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关心是分不开的。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均衡结 案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执行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审判作风尚需进一步改进,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措施仍需进一步强化;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存在等。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予以监督、关心和支持!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院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目标,深化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突出民生司法,优化案件质效,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为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美丽朝天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中寻求新突破。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力服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以创新精神指导法院具体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确保严格、公正、高效司法。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追求,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上寻求新突破。坚持依法办案与能动司法、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相结合,始终围绕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来思考、谋划法院工作,切实增强服务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美丽朝天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深化宏观经济分析研判机制,密切关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司法应对,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三是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在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上寻求新突破。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狠抓案件审判质效,建立健全法官业绩档案,完善法官晋职晋级考评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继续坚持在健全涉诉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化解机制和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矛盾化解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提高矛盾化解成效。
四是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在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上寻求新突破。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深化“法律五进”活动,拓宽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调解范围,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司法公正与高效;进一步健全重大司法决策和重大案件审理倾听民意以及司法管理回应民意机制,提高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指导中心工作职能,把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案件速裁、立案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着力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以廉洁司法为第一标准,在优化法官队伍作风上寻求新突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完善公正廉洁制度体系,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制度,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推进司法民主,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主动地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的案件;进一步加强法官“五大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更新法官办案理念,切实强化“四项要求”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逐步形成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时期,新的使命,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决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美丽朝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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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1、“两个一流”:2012年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目标,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推动全省法院总体工作进入全国法院一流行列。2012年为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启动阶段。
2、“四项要求”:2012年8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作风建设“四项要求”:严守工作纪律;体现司法文明;保证服务质效;优化法院法庭环境。
3、“五项能力”:今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全国政法机关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4、审判质效考评机制:审判质效考评机制是指通过利用司法统计指标,结合各种统计资料,运用多指标综合评价的方法和技术,建立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的量化模型,实现在定性基础上的定量管理,提高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