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扎实推动10个村综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14个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15个省级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及30个村文化活动室共69个村级文化项目建设,有力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整合资源,发挥综合效益。结合各乡镇(社区)实际,充分整合现有的宣传、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卫生等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统一标识,推动综合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广播室、卫生室、宣传阅报栏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合并建设,提高文化服务综合供给能力。
统一标准,突出示范带动。一体化、标准化、功能化建设文化阵地,按照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含音响和部分乐器)、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含两个篮球场、两个乒乓球台、1套体育建设器材)标准进行配备,完善服务功能。
强化组织,加快推进建设。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承担使用管理责任。区文化部门规划制定落实建设方案,采购配送设施设备,做好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和督促、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建管并重,注重实用效果。制定村级文化设施管理办法,探索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有效模式。围绕“有阵地、有队伍、有经费、有活动、有效果、有机制”工作目标,由乡镇村配备专兼职文化工作人员1名负责管理,确保村级文化项目建得起、转得动、利用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