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晚报讯(记者 尹泽娟)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我市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8116.31万元已提前下达,其中剑阁县8105.17万元、苍溪县7488.92万元、旺苍县3688.05万元、昭化区2502.28万元、青川县2491.05万元、朝天区2450.79万元、利州区1390.05万元。
据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方式为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但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2年以上(含2年)抛(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三种情况不得纳入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