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3月9日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张 艳 秋
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巩固、提高、创新、突破”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97件,审、执结1765件,结案率为98.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2件,判处刑事罪犯11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98人。充分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了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区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妨害公务、职务侵占、抢劫、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严重刑事犯罪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48件,判处罪犯62人。对杨某等7人打砸公安机关(派出所)妨害公务案实行监禁刑和罚金刑双重处罚,严厉惩处并果断铲除了我区的恶势力;对金田公司股东侵占企业资金案依法进行了严惩,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5年和田某某8年有期徒刑,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成达塑编项目中心以建设为名非法采矿案进行了公开审判,依法追究了4名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给抱着投机想法来我区发展的“投资者”敲响了警钟。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4件7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贩毒案件24件,判处罪犯28人,因禁毒工作成绩优秀,被广元市禁毒委员会表彰为“禁毒工作先进单位”。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免予刑事处罚47人。有效推行“轻刑快审”工作,全年通过“轻刑快审”机制审结轻微刑事案件25件,大大提高了刑事审判效率,因该项工作成绩突出,我院刑庭庭长惠杨莉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办理轻刑快审案件先进个人”。
(二)加强民商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48件,解决争议标的1.3亿元。坚持平等保护、服务发展的原则,依法审理了涉及借款合同、金融保险、股东权益纠纷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案件420件,成功调解了“西储粮油”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及时审理了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件326件,着力将家庭这一社会稳定基石加固筑牢。妥善化解涉农纠纷,审结了土地流转、农业承包经营权等案件13件,依法促进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及时审理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389件,采取先予执行、诉前保全等措施,妥善调解处理了丁某某等19位农民工与某局追索劳动报酬案,杨某某、李某、赵某某三人之子因溺水死亡与光源旅游开发公司潜溪河漂流项目部生命权纠纷等案件,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途径解决纠纷,民商事案件调、撤结案806件,调、撤率达70.2%,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采取“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3件,和解撤诉12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件,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积极支持和监督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件,裁定准予执行3件,有效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同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份,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四)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509件,执结率为98.3%,执结总标的3726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3.82%。一是开展清积执行专项活动。去年6月份,我院启动了“百日执行会战”清积专项活动,对历年来案结事未了的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分案到人,包案执行,逐案化解,共化解执行积案112件。专项活动中,将5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司法拘留6人,将6名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大惩戒力度,先后对甘肃某国有企业、黄某某个人等作出罚款决定。二是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去年12月底,我院开展“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共执结涉民生案件96件。活动中,加强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运用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采取查存款、查车辆、查房产、查股权或债券等措施,充分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全方位压缩履行义务人逃避执行空间。三是加大和解执行力度。始终将化解矛盾、督促履行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通过耐心细致做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其履行义务,同时又以乡情、人情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使其理解、谅解,最终达到和解结案的目的,全年和解结案248件,和解率为48.7%,依法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院的“涉民生”执行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以“利剑出鞘护民生”为题进行了专版介绍,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勇批示在全省推广朝天经验并在我院召开了全省法院“执行规范年”活动片区座谈会。
二、强化为民司法,保障群众权益
(一)完善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我院已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实行“立案一站式”服务,当事人只要诉讼材料齐全就能登记立案,当庭立案率达100%。发挥立案信访大厅便捷服务机制,将法律咨询、材料收转、收费、退费等服务功能前移,方便了群众诉讼,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全年共化解简易纠纷94件,电话、邮寄等预约立案36件。充分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三大公开平台,使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案件流程信息、查阅生效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直播,拓展了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发放司法便民宣传手册1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600余人次,司法为民的基层服务平台更加顺畅、方便。
(二)加大救助力度,体现司法关怀。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老、弱、病、残等困难当事人减、缓、免缴诉讼费35万元。依法为诉讼困难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1人次,联系法律援助律师28人次。发放执行救助金和刑事被害人救济金15万元,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强化能动司法,促进管理创新。一是设立民生法庭。为方便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社会弱势群体就近就快接受法律服务,去年4月我院在朝天场镇人口集中地设立了民生法庭,全年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民生案件158件,上门提供法律服务36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二是建立“片区法官”。为解决离法庭较远的老百姓打官司来回奔波之苦,我院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21个乡镇设立了“片区法官”,与当地的人民陪审员一起负责辖区内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审理和案后回访工作,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创建“三型”法庭。我院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创建“阳光型、服务型、效能型”法庭建设要求,以创建“三型”法庭为契机,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法庭实现自主立案和全域立案,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在羊木法庭设立川北首个“家事法庭”和亲情调解室,着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家事法庭”的设立得到了省法院和市法院的高度肯定,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时小云亲临羊木法庭调研,省法院《工作简报》以“广元朝天法院三着力打造家事法庭”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四)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以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清仓见底、一抓到底”。通过开展集中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活动,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思想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因案施策、因访施治,成功化解了贾某某、王某某等一批多年难以化解的信访案件,促进了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的大幅度提升。去年,共处理各类来信来访600余件次,化解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3件,确保了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信访态势的良好运行,进京访、到省访连续三年保持为零。
三、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一)强化审判管理,确保案件质效。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狠抓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查制度落实,坚持案件质效情况逐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研判、全年评比,实行动态监控案件评估指标机制,提高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常态化,在强化精品意识的基础上,评选优秀裁判文书10份、优秀庭审2个,进一步增强法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去年,我院在案件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仍保持了案件审执结的良好平稳态势,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错案、无一件媒体曝光案件,各项审判指标均达全省一流值。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公开意识。围绕“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的思路,按照省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院加大三大公开平台运行力度,全方位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常态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100%,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完善信息查询系统、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司法政务管理等功能,启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整合执行资源,全面提高信息化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完成羊木、曾家和院机关4个科技法庭建设,实现了开庭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司法公开、公正,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权威。
(三)积极推进司法民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去年新选任53名人民陪审员,使我院人民陪审员增加至60人,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目标。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专院校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1000余人(次)走进法院,“零距离”参与法院庭审活动和了解法院,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开展“审判进校园”和“法制走基层”等活动,以案说法,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去年,共组织各类法制讲座、典型案例宣判10余场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四)强化舆论宣传,树立司法价值取向。去年,我院在中央、省、市各类媒体刊发信息宣传70余篇,市中院网站刊发信息62条,本院门户网站发布新闻信息168条。其中我院的《巡回审判进新村》、《羊木女子法庭里的骨柔亲情》等新闻被《人民法院报》刊发,同时成功举办了“民生法庭”成立新闻发布会和“司法大拜年”新闻发布会。建立了朝天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和微博直播平台,对姜某受贿案、勒古木粉堵阿也运输毒品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进行了微博直播,扩大了社会效果。通过舆论宣传,在展示我院良好形象的同时,也积极引导社会大众树立正确的司法价值取向。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
我院将2015年确定为“素质提升年”,在班子和队伍建设上提出了“提素质、晒业绩、聚人气”的基本思路,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中,通过开展“法官讲堂”和上党课,深刻理解和领会“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要求,实现教育层面全覆盖;围绕“六难三案”和聚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查、分散查、个人查、互相查等方法,查摆出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集中解决纪律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紧密联系“修身、用权、律己”存在与“三严三实”要求不适用、不符合的问题,立足于边学边改,从解决慵懒散奢、冷冲硬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率先垂范,强化“一岗双责”和“连带责任追究”,对干警的纪律作风实行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以“三严三实”促进作风建设。
(二)通过传帮带,建立梯队人才。实行“一对一、到基层”新规,根据其专业特长和岗位需要,指派一位业务骨干作为指导老师,建立“一对一”师徒帮带机制,让他们在锻炼中得到成长。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多次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部分党组成员和优秀的人民法庭庭长赴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培训;同时还聘请法学院的教授、上级法院的专家法官以及传媒界的老师来我院培训法学理论、调研、新闻写作等,培训人数达100余人次,参训率、合格率达到100%。
(三)扎实抓好党建工作。先后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大排查、大整建”活动、“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专题反思会等党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庆七一重跑长征路”等活动,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得到了明显提升,我院机关党总支部被省委组织部表彰为“四川省优秀基层党组织”。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区委的各项决定、部署,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区委做好汇报请示,确保法院工作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服务中心工作。及时了解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整体运作状况、建设进度和法律需求,按照区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和司法强制力,有力推动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对明月茧业公司进行了强制清算,割断了原国营企业遗留职工与茧业公司的关系,化解了30多名职工多年来的信访矛盾;二是牵头负责2号路徐某某户的拆迁工作,通过长达一年、多次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现已打通半幅通道,确保车辆行人顺利通行;三是成功促成明月峡“蜀道一条街”工程项目再次开工。“蜀道一条街”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停工2年之久,我院在执行涉及“明月峡”系列案件中,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对原投资商的股权进行整体转让,目前股份转让协议已经签署,投资商正在着手复工前的准备;四是对中子隆生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隆生酒业因濒临破产,债权人集体到区政府上访并采取过激行为,我院受理该案后,经过长达半年的清理和摸排化解工作,将14位债权人变更为公司的股东,顺利实现了债权转股权,挽救了我区唯一的酒企业,今年即将投入正常生产。同时,我院党员干部先后多次前往马家乡险峰村,开展了“一对一认亲”、扶贫摸底,制定脱贫规划,研判致富项目等,并积极多方争取资金为险峰村硬化通村公路2.5公里。
(三)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了代表委员“一对一”联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的各项审议、评议活动。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走访交流、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一年来,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次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调解和执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引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共同化解矛盾。
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审判执行、司法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都走在全市法院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干警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六难三案”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理难度不断加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三是司法为民的举措创新、落实还不够,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和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还面临许多难题,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司法权威受到一定的影响。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区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把握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主线,以“提素质、转作风、树形象”为抓手,进一步发挥服务保障职能,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理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有序推进。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及时向区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区委保持一致,自觉服从服务于区委工作大局,为辖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继续坚持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届的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评议、审议法院工作,及时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切实履行职能,更好地维护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化解矛盾、调节关系、弘扬法治的职能作用。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打击各种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继续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完善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等制度,实现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化。充分发挥司法的强制作用,全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强化网上查控、财产申报调查、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行为,全面提高执行案件的效率。
三、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保障公正司法
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法院队伍人心稳定、工作秩序井然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审判机制改革,落实法官员额制,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严格司法,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四、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行“三个三”人才培养,以言传加身教、轮岗加研讨、争优加志愿“三个加法”助成长;以网络课堂、庭审课堂、法官课堂“三个课堂”助学习;以学习平台、交流平台、帮教平台“三个平台”练提高,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司法作风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围绕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廉政文化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保持法院队伍的纯洁性。
五、坚持为民司法,更好地提供司法服务
深入推进“三型”法庭建设,在2015年打造“三型”法庭的基础上,加强完善对羊木家事法庭的建设,使法庭便民利民措施更为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更为妥善,服务群众诉求更为及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更为明显,切实完善曾家山旅游法庭功能建设,为全区旅游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纵深开展“片区法官”工作,加强监督“片区法官”尽职履职,大力推行全域立案,抓好民生案件审判,加强巡回审理和一站式诉讼服务。推行立案、调解法官联系社区、民事法官联系企业、刑事法官联系学校、行政法官联系机关的“四联”制度,做群众身边的“免费法律顾问”,服务群众“零死角”。探索建立执行联络员机制,向全区每个乡镇已有的人民陪审员发出聘书,聘请他们为我院的乡镇执行联络员,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线索,配合我院干警开展执行工作,协助做好被执行人工作,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设。不断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诉讼引导、查询咨询、诉讼收费、查阅卷宗、收转送达、联系法官、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投诉建议、审务公开、庭审直播等审判辅助性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民生、困难群体、农民工讨薪、妇女儿童的案件,优先立案、审查、保全,快速送达、调解和执行。
各位委员,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决心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委会和“两会”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总对总查控系统:“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指法院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手段,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连接,通过“总对总”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法院执行人员只需通过系统填写申请表、制作法律文书、领导审批、电子文书盖章,直接发送给各银行,便可快速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内的存款。
六难三案: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就改进案件审理、强化案件执行等方面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提出33项具体改进措施。通知指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严重背离党的群众路线,伤害群众感情,必须坚决进行整治。
“三型”法庭:2015年起,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年的“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1、建成服务型人民法庭。积极推行全域立案,属于基层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本辖区内任何人民法庭起诉。2、建成阳光型人民法庭。实现司法“三公开”目标,依托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至2016年,全省人民法庭全部实现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指人民法庭自执行案件)公开为重点的司法公开目标。至2017年扩大基层普通群众在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3、建成效能型人民法庭。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积极推行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至2017年,力争实现基层法院辖区人民法庭审结案件数不低于基层法院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数的45%。
三大公开平台:指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当事人可以利用互联网,根据案件密码,在三大公开平台上查询案件审理情况、执行信息情况和裁判文书公开情况。
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主动回应群众新期待,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我国司法的人文关怀,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68诉讼服务热线作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既是司法便民的新举措,又是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新途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8,可以查询案件是否受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案件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也可咨询诉讼程序性问题。还可通过自助系统实现24小时案件信息的查询。12368还向社会公众提供诉讼引导的自助查询及人工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