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盯”审计整改。每年区委在对各单位的巡察过程中,必须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重要巡察内容,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核实整改情况。通过巡察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责任意识,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屡查屡犯,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人大监督“询”审计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测评表决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执行落实审计整改的满意度,并对测评表决未通过的单位及相关领导予以质询问责,从而促进审计整改。
目标考核“促”审计整改。将审计整改列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扣减综合目标考核得分,以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将整改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形成督查督办的有效结合。
2019年,不同层级审计共发现问题93个,涉及单位22个;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问题90个,另外3个问题因法定整改期限未到正在整改之中,整改率达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