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实施网上监管。督促区合管中心落实专职人员每天对各个医疗机构进行网上监管,检查入院和出院病人是否按时登记、诊断与用药是否相符等,如果发现收费不合理现象,合管中心监管人员直接将该项费用归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二是大力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区合管中心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的入院情况、检查治疗情况、收费情况、病历书写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合管办的资金管理、资料搜集情况等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严格审核报帐资料。严格按政策规定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资料结合病历进行逐项审核,凡有违背政策的行为,不予拨付违规所得资金,且要求退还收取的不合理款项,坚决杜绝因工伤、打架、车祸等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畴的病例进入合作医疗补偿。
四是认真执行服务议协。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广元市朝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新农合相关指标作了约定,对其违约行为严格追究违约责任,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五是建立基金使用公示制度。区合管中心每季度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支出、结余情况进行公示,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对本辖区参合农民报账情况公示到村,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全区新农合基金管理安全,无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