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应急管理。着力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开展企业环境安全培训2次,提高企业对环境安全的认识,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排查、消除各类环境事故隐患。建立与安监、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整合应急资源,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缩短应急处理环境事故隐患时间,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抓重点管理。明确监管重点,对建设项目、非煤矿山、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涉放射源等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完善,污染防治及应急设施运行,污染隐患整治等情况。
抓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对全区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和环评手续进行全面督查。对未经批准或违反“三同时”规定,建设、生产的企业,要求其停产补办手续;对环保设施未完善的,要求其限期完善;对环保设施停运而偷排漏排的企业,要求其停产整治并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检查企业43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企业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