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朝天区环保局、教育局等5部门联合禁噪。
一是自2012年6月1日至6月15日,限制城区各施工场地建筑施工噪声,禁止施工企业、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影响学生休息。
二是禁止在夜间22:00至凌晨6:00时产生噪声超标和噪声扰民的一切作业,工作组适时对夜间禁噪工作进行监督巡察。
三是禁止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它高噪声的商业经营活动。严格控制城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避免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四是公布环保、工商、文化稽查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无视环保法律、法规,在中、高考禁噪期间排放噪声扰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处。